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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5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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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力新材一股独大 家族式企业特征明显

来源:和讯股票

导 语

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强力新材”)拟深交所创业板上市,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000万股,保荐机构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,强力新材的主要产品为光刻胶专用化学品。

家族控股股权高度集中

据招股书显示,强力新材的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为钱晓春和管军夫妇,共持股68.4096%;钱彬为其子,持有6%的股份;钱瑛、钱小瑛、管国勤与钱、管夫妇为亲属关系,共计持有股份4.2118%。所以钱、管夫妇及其亲属共持有强力新材78.6214%的股份,属于家族式控股,且钱彬、钱瑛、钱小瑛、管国勤为新增股东,且均为强力新材的前十大股东。由此可见,强力新材存在股权集中,家族式企业特征明显。

分析人士支出,家族式企业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等方面存在弊端。家族成员之间容易通过控制董事会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,有可能伤害其他小股东的权益。在聘用人员方面,容易“任人唯亲”,在职工升职考量上,容易受道德影响优先给亲属朋友升职加薪,可能导致其他人才的流失,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。

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大

强力新材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品种众多,构成分散,主要包括苯偶酰、邻氯苯甲醛、BB酸、醋酸铵等。公司上游行业为基础化工行业和精细化工行业,强力新材原材料价格与石油价格存在关联性。近年来随着全球石油市场的价格波动,原材料 的采购价格也存在一定的波动性。

强力新材

材料成本是报告期内其生产成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。2011年、2012年和2013年,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 87.05%、78.01%和 74.89%。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一定程度上影响盈利的稳定性。

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

据招股书显示:强力新材的出口产品出口退税率主要为9%和13%。强力新材在2011年、2012年和2013年的免抵退税分别为379.65万元、406.52万元和500.77万元,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3.26%、3.35%和3.83%。如果综合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%变为5%,会使2011年、2012年和2013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降低6.84%、6.37%和7.67%。所以,未来如果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,调低出口退税率,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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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力新材发行基本资料

科 目 资料
发行数量 不超过2,000万股
发行后总股本 --
注册资本 5,980万元
法人代表 钱晓春
保 荐 人 金元证券

强力新材的募集资金用途(万元)

项目名称 投资额
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 7,681
年产4,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 6,212
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 3,500
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 10,000
合计 27,393

强力新材的主要财务数据

科 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
营业收入(万元) 23,371 20,519
净利润(万元) 5,726 44,02
利润总额(万元) 6,598 5,140
基本每股收益(元/股) 0.96 0.74
总资产(万元) 27,231 23,5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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